李军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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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剖宫产手术致新生儿缺血缺氧脑病案例一则

发布者:李军岩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141人看过 举报

2019-11-18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2017年3月1日,原告一因“停经37+5周,发现尿蛋白阳性”入住被告处,诊断为:子痫前期(重度)、双胎妊娠、疤痕子宫等,定于第二天9:30行剖宫产术,2017年3月2日10时40分,原告次子生后全身青紫、无心率、呼吸及肌张力,经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原告二出生后诊断为:新生儿低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新生儿肺炎等,虽经多次住院治疗,目前仍遗留脑损伤、全面发育落后。经鉴定,认定医方存在监护、观察不仔细等过错,对双胞胎中另一胎儿胎心关注度欠缺,产前禁食时间较长、未补充葡萄糖,增加了新生儿发生缺血缺氧及低血糖的风险,也与其脑损害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至同等;被鉴定人属二级残疾;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贰人。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原告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680599.99元;赔偿原告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9057.13元。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认定的责任比例、赔偿项目标准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持原判。

2、点评:该病例为高危妊娠,产前观察是关键,分析病历可以看出,被告对胎心、孕妇血糖等指标的观察和记录欠仔细,处理不及时,不符合重度子痫前期的诊疗规范。参加鉴定听证时,需重点陈述该观点并提请专家注意。

3、建议:医疗纠纷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医疗过错鉴定是医疗责任纠纷案件的重要环节和核心,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判决的方向,遇到类似医疗纠纷,建议找有医生经历的律师进行专业的策划和分析。


李军岩律师,湖北中医药大学医学硕士,前主治医师,大学教师,是为数不多的拥有律师证、医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多证律师。多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120********63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交通事故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1410120********63 医疗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