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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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列腺肿瘤术后出血死亡案例一则

发布者:李军岩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49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前列腺肿瘤术后出血死亡案例一则

案情简介:

原告亲属张某因身体不适于2021年8月21日入住被告泌尿外科,诊断:前列腺癌等,8月27日行前列腺癌根治术,术毕回病房后患者血压不稳,被告未予特殊处理,夜间患者出现恶心、呕吐、口齿不清,医生告知继续观察。术后第一天即8月28日上午患者出现嘴角歪斜、轻度癫痫、反应迟钝等症状,头颅核磁检查显示脑梗塞,中午12时许转入神经内科治疗,转科后患者仍旧血压低,红细胞及血红蛋白急剧下降,心电图显示异常,心肌酶谱危急值,被告未采取有效治疗措施,患者病情持续加重,下午四时左右突发心跳骤停,意识丧失,经抢救后转入ICU继续治疗,但患者病情未见好转,医生告知没有治疗价值了,家属无奈于9月3日办理出院,出院诊断为循环衰竭等,患者回家后于当日下午去世。

我方陈述意见:

1、手术时机掌握不当

腹腔镜前列腺癌根治术安全共识2.2.3.1手术时机 对确诊为前列腺癌并无手术禁忌证的患者,建议限期手术。经直肠前列腺穿刺活检后6~8周再进行手术。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后确诊为前列腺癌的患者应等待12周再行手术治疗。等待的目的在于降低手术难度和减少术中、术后并发症。

本案患者入院前20天前行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被告未充分评估手术风险性,在电切术后不到4周时间就仓促安排手术,不符合医疗规范,加大了围术期的风险。

2、术前评估不足,未做必要的辅助检查。

3、术前未按医疗规范请相关科室会诊,存在过错。

4、术中操作不当

据相关文献记载,手术时DVC(前列腺背侧静脉复合体)、NVB和前列腺侧韧带处理不当,盆腔大血管损伤及盆腔静脉丛损伤均可引起明显出血。减少术中出血最重要的是对前列腺及周围解剖结构的认识和理解。

患者术后第一天即出现血红蛋白急剧下降,失血性休克,提示与手术操作不当,不排除术中对前列腺韧带处理不当或术中损伤盆腔大血管、盆腔静脉丛有关。

5、术后观察欠详细,对异常病情缺乏规范关注。

患者术前8月22日血常规显示血红蛋白136g/L,术后2小时血常规显示血红蛋白为93 g/L,红细胞计数降低,是否存在活动性出血?应密切观察病情,并积极复查血常规,被告没有引起重视,未尽到详尽观察义务,导致失血继续加重,发生失血性休克,到8月28日中午血红蛋白下降至55 g/L,被告的过错与患者发生失血性休克及一系列病症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6、发生急性失血后处理不当,未积极查找出血原因并给予正确处理。

术后出血绝大部分原因是术中止血不彻底引起。术后须密切观察引流管引流液的性状和量,一般的术后少量出血或盆腔小血肿可通过保守治疗处理。如患者术后出现生命体征不稳、短时间内血色素明显降低,或者引流管引流出大量血液,则需要紧急二次手术探查止血。

患者术后短期内大量失血,应紧急行手术探查,但被告重视程度明显不够,仅仅给予输血等对症治疗,不符合失血性休克的治疗原则,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8月29日超声检查显示,左侧下腹部近髂窝不均质回声,考虑积血,但被告未引起关注,未分析原因,未进行处理,不能说明其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

7、对心脏疾患重视程度明显不够

鉴定意见:

鉴定专家基本认可我方观点,认为患者术后发生心梗及脑梗等,主要与术后出血密切相关,若医方尽早找出出血原因并积极有效止血,则有可能避免该不良后果的发生,考虑医方以上过错,结合患者自身疾病、医院等级及医疗风险等因素,综合认定被告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同等因素。

判决情况

法院认可鉴定意见书的证明效力,判决被告承担50%赔偿责任共计39万元余双方均未上诉。

体会:在目前医疗条件下,前列腺癌根治手术已经十分成熟,即便如此,围术期仍存在多种风险,术前评估、术中操作及术后严密观察至关重要。本案患者术后先后出现了心梗及脑梗症状,最终病情加重死亡,究竟是自身疾病还是与手术相关?受理该案后,我们团队对病历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论证,认为还是应当从术后失血的根本原因着手。当遇到类专业性极强的医疗纠纷案件需要专业人士从专业角度进行评估和分析,厘清案件症结所在,方能把握鉴定及诉讼的关键及走向。

李军岩律师,湖北中医药大学医学硕士,前主治医师,大学教师,是为数不多的拥有律师证、医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多证律师。多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120********63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