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体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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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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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抚养权获得 对方放弃单方探望权

发布者:王体安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23日 34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

陈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2018年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婚生子抚养权归陈某,李某有探视权。后李某在行使探视权时就婚生子带离本地至内蒙古不肯送回。陈某委托律师起诉终止李某探视权。

判决结果:

双方当庭达成调解,李某单方面放弃探视权。

律师点评:

探望权是父母对孩子的义务,并不是权利,是孩子享有与父母见面的权利,因此,经过调解,本案达到了终止李某单方探视权的效果,但孩子如想见李某,李某必须配合。

法学本科,学士学位,专业律师。联系电话15892495217(微信w289514062)。从事法律工作11年,擅长民间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绵阳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720********6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