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体安律师
王体安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四川-绵阳专职律师执业8年
执业年限8
15892495217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东城区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8:30-22:59)

咨询我
08:30-22:59

“从口头对账到13天闪电回款——王体安律师为供货商某某锁定13.86万元及利息”

发布者:王体安律师 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130人看过 举报

2025-07-22

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经过】
2024年10月中旬,四川XXX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负责人找到我:向山东XXX分公司供应管材一年多,已开票150余万元,仍被拖欠尾款13.86万元,且对方提出“以房抵债”拖延时间。接案后,我立即启动“证据-保全-速裁”三连环:

  1. 48小时证据固化
    把2022-2023年的全部送货单、对账单、发票、微信记录做区块链存证,形成无瑕疵证据链;
    锁定2023年9月9日《供应结算书》为最终欠款依据,防止对方再提“质量异议”。

  2. 7天内诉保并用
    立案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山东龙创总公司账户资金15万元,打破“分公司没钱”的借口;
    书面告知对方:若7日内不付款,将按LPR四倍主张资金占用费,迫使其放弃“以房抵债”谈判。

  3. 13天速裁落地
    2024年11月12日立案,11月25日即开庭;
    对方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仅请求“免除利息”。我以《律师函》已给予履行宽限期为由,坚持自2023年9月10日起计息;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放弃上诉。

【判决结果】

  1. 被告山东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某公司货款13.86万元;

  2. 资金占用费以13.86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0日起按一年期LPR计至实际付清之日;

  3. 案件受理费1536元、保全费1220元由被告承担。
    判决生效第5天,冻结账户资金足额扣划,案款13.86万元及利息一次性到账。

【对当事人某某的三点建议】

  1. 合同升级:所有项目须在送货前签订含“逾期利息、律师费、争议管辖”条款的制式合同;

  2. 对账节点化:每月25日为固定对账日,对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逾期自动触发律师函;

  3. 资金预警:任一节点付款逾期超过7日,立即启动“保全+速裁”程序,以打促谈,杜绝长期垫资。


法学本科,学士学位,专业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1年,擅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绵阳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720********6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1510720********60 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