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经过】
2024年9月中旬,四川XXX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负责人紧急找到我:向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供货管材近120万元,仍被拖欠尾款26.98万元,对方提出“资金紧张、年底再付”并试图以房抵账。接案后,我立即启动“三步速裁”:
24小时证据固化
? 公证全部《销货单》《对账单》、已抵扣的119万元增值税发票,形成“零争议”债权链;
? 把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逾期条款、签收人权限逐一标注,防止对方再以“未验收”抗辩。72小时诉保联动
? 立案当日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耀聚公司基本账户30万元,迫使其放弃“拖延战术”;
? 同步提交《调解方案建议书》,用“先付20万+尾款分期”降低对方心理防线,为调解铺路。19天调解落地
? 9月23日立案,10月12日即达成调解:
? 2024年10月12日前先付20万元;
? 余款6.98万元于12月30日前付清;
? 任一期逾期,自起诉日(9月23日)起按一年期LPR计息并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 调解书签收当日,20万元到账;剩余6.98万元及诉讼费、保全费已于2025年1月3日全部执行到位。
【调解结果】
确认债权26.98万元;
分期支付并附逾期利息条款;
诉讼费2674元、保全费1870元由被告承担;
被告逾期风险降至零——账户冻结+分期罚息双重保障。
【对当事人某某的三点建议】
合同前置:金额超50万元项目须签书面合同,明确“签收即验收、发票即付款、逾期即计息”三大硬条款;
节点对账:每月25日固定对账并加盖公章,超15日未付款即发律师函,防拖防赖;
资金预警:客户付款逾期15天即启动“保全+调解”组合拳,以打促谈,确保现金流不断。
王体安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