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萌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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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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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才是真的“赢”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同体”

作者:肖萌萌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56次举报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就一定“鱼死网破”?就一定“势不两立”?就一定“不可调和”?

我认为不是的!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扰乱了我们的生活,春节期间复工的一再延期让我们“由喜转忧”,刚开始我们还沉浸在可以多放一个月假的喜悦之中,可是慢慢的就传来:企业裁员...企业倒闭的消息。据统计,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有40余万家企业倒闭,伴随而来的就是员工失业,没有了收入来源,房贷、车贷如何还?孩子、老人如何养?这无疑就增加了生活的负担,劳动争议案件也大面积爆发。

很多劳动者不满于公司的无故解除和裁员,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疫情后,在代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公司在面对劳动者所要求的赔偿时,直接说“我们没钱,公司都倒闭了,我们拿什么赔偿?”试想:公司难道不知道无故辞退的风险?公司难道不想继续经营?他们只是没办法。租金、人工、税收这些都是企业的成本,而疫情期间又没有业务来源,所以他们无法负担,最后只能关门大吉。但是公司都经营不下去了,都倒闭了,都已经“破罐子破摔”了,他拿什么来给你赔偿?

企业倒闭了,员工还能安稳吗?

另外一个我亲办的案件,前几年公司效益非常好,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公司在与员工协商后签订《协议书》约定,公司同意在支付劳动者工伤赔偿等各项费用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劳动者30万元作为补偿。额外补偿的金额比实际工伤赔偿的金额多出1.5倍!是的,你没看错,就是签订了这样一份“不平等”的协议,而这次倾向的是劳动者。

企业效益好,员工多获1.5倍赔偿!

结合上面两种情况,我们不难看出,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利益共同体,双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二者之间相互成就,彼此发展,共赢才能真的“赢”!



肖萌萌律师,北京天沐(天津)律师事务所,“不二读书会”创始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服务于香港集团公司、法国独资公司等众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武清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天沐(天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7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