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木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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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之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

发布者:相木森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1日 60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债权转让协议中未约定被告向原告归还欠款的期限,未单独涉及转让利息的债权,故原告主张利息的诉请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2、债权转让的事宜要通知债务人。要有证据证明。

3、被告表示签字时协议书系日期和金额是空白,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法院对此不予采信。

4、格式文书:双方曾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A》,该份《A》已生效,经双方对账确认,截止今日,乙方仍欠付。。。(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息24%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5、开生效证明要先和法官联系,日期以对方收到的日期为准。也可以不去拿生效证明,直接准备好执行立案的材料去法院,拿了生效证明直接去立执行。



相木森律师,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产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9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