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相木森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28日 91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追加被告应该在开庭前提交;
2、变更诉讼请求之后被告要答辩期;
3、追加被告后,诉讼请求也应该对应的有修改,是连带还是怎样;
4、因为原告与担保人存在保证合同关系,与被告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予追加。如果是一开始起诉立案的时候可以一起诉借款人与担保人。开庭后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予追加,要么撤诉要么不追加。
5、冲抵利息的诉求变更对被告无害,故不给被告答辩期。
6、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对于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多笔银行流水会着重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