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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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一审

发布者:顾峰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0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XX,男,1979年3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滨海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X,江苏XX律师。

被告:李X,男,1985年9月2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滨海县。

被告:李XX,男,1960年5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滨海县。

被告:李X,女,1987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滨海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李XX与被告李X、李XX、李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XX及其诉讼代理人顾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X、李XX、李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李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李X、李XX归还原告借款80000元,并承担从2020年1月23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2.被告李X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李XX系被告李X、李X的父亲。2015年2月份,被告李X先后三次向原告借款150000元、100000元、120000元,共计370000元,均约定月息2%。在2017年年底前,被告李X一直按时支付原告利息,之后,被告李X因经济紧张未能按时归还利息,但陆续归还借款本金70000元。2019年3月4日,被告李XX主动向原告表示愿意与被告李X一起承担10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了借条,约定2020年元月22日归还(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二付息),被告李X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被告李XX仅归还20000元,原告经多次向三被告索要借款未果,故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状起诉,请求依法判准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


被告李X、李XX、李X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李XX与被告李X、李XX、李X系邻居关系,被告李XX系被告李X、李X的父亲。2015年2月始,被告李X以其父亲李XX在浙江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多次向原告借款,共计370000元,期间李X按照约定一直支付利息至2017年底。2017年之后,李X陆续归还原告部分本金。2019年3月4日,被告李XX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自愿对李X借款中的100000元承担还款责任,该借条载明:“今借到李XX人民币壹拾万元正¥100000元,约定于2020年元月22日还款拾万元正(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二付利息),特立此据”,被告李X也在该借据上签字确认并提供担保。2019年年底,被告李XX向原告归还借款20000元,尚欠80000元至今没有归还,被告李X也未履行担保还款义务,原告经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本院。

上述事实,有借条、江苏XX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流水明细以及原告当庭陈述等在卷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李XX与被告李XX间的借贷关系以及与被告李X间的保证合同关系明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已向法庭提交相应证据证明,故原告要求被告李XX归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至于原告主张的利息,原、被告双方在借条中有明确约定逾期利息按每日2‰计算,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应超过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故对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与被告李X未明确约定承担责任的保证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李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亦予以支持。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李X是实际借款人,应与被告李XX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对此本院认为,被告李XX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对差欠借款的具体金额及还款时间作出约定,原告对此也未表示异议,应视为其同意该债务转让,原告与被告李XX形成新的借贷关系,该转让行为合法有效,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李X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李X、李XX、李X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抗辩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李XX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XX借款80000元并承担利息(从2020年元月23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2019年8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二、被告李X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李X的诉讼请求。

顾峰律师,法律硕士,有多年公安工作经历,担任县政府等多个政府部门、当地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顾峰律师办理过大量具有重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盐城
  • 执业单位:江苏阜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920********0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