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庆团队 09:00-21:59
高庆团队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案件研究会主任
13691376652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如何补偿?

作者:高庆团队时间:2020年06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4次举报

保留劳动关系后续解除合同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情况的发放补偿金,具体的情况分为几下几种类别。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被撤销或者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照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发放安置费。


高庆团队 已认证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13691376652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4.3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次 (优于91.4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156分 (优于94.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30篇 (优于93.78%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庆团队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81345 昨日访问量:87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