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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该怎么解除

作者:高庆团队时间:2020年06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7次举报

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本条是对解除合同的规定。


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1、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委托合同的终止条件: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委托事务完成。


(3)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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