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庆团队 09:00-21:59
高庆团队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案件研究会主任
13691376652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借款合同怎么签订

作者:高庆团队时间:2020年05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0次举报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货品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货品的权利,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


  3、货品的状况

  货品的状况是指货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货品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货品为何物。为避免于返还货品或实现质权时,就货品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货品的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货品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5、质押移交的时间

  当出质人将货品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货品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货品,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⑴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⑵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货品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高庆团队 已认证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13691376652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4.3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次 (优于91.4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156分 (优于94.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30篇 (优于93.77%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庆团队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85022 昨日访问量:83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