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转让作为抵押物的住房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借款人转让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并将转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购房人在购买原借款人转让的住房时,需要向银行申请按揭。转按揭将这两个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缩短了交易时间,方便了买卖双方。
2、借款人连续违约达到一定期数
根据抵押合同(或主从合一的按揭合同)的约定,当借款人连续违约达到一定期数(一般为三个月)时,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如果采用强制拍卖等手段,受快速变现的影响,抵押物价格一般大打折扣,拍卖所得价款可能不够偿还银行贷款,造成银行和借款人的损失。而通过转按揭,房屋转让为正常交易,可以避免这种损失。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 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新借款人所需资料:
1、 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 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 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 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 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