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庆团队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案件研究会主任
13691376652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高庆团队时间:2019年08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8次举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高庆团队 已认证
  • 13691376652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3.8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次 (优于91.1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154分 (优于95.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59篇 (优于89.9%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庆团队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52734 昨日访问量:77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