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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案件研究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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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作者:高庆团队时间:2019年08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2次举报

 公司的做法不规范,但大多数单位是不愿给劳动者合同的。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走,公司如果扣你工资或补助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离开公司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并留存证据(证明单位已收到你的通知),而且如果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包括加班费)、或不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可以以此为由提起仲裁,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效力的包括方面哪些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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