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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鑫律师:涉家暴离婚纠纷,法院判离并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者:符鑫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3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精神损害赔偿

【案号】(2022) 湘**** 民初 **** 号

【代理律师】符鑫 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

【审理法院】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准予离婚;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 元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 2020 年 8 月经人介绍相识,2021 年 2 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被告性格暴躁,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甚至对原告与前夫所生之子打骂,同时存在赌博恶习,挥霍原告积蓄,无家庭责任感。

原告多次报警、经社区调解无果,于 2022 年 8 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获支持。原告离婚态度坚决,委托符鑫律师提起诉讼,请求:1. 判决离婚;2. 被告赔偿财产损失、返还嫁妆;3. 被告支付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 5 万元及医疗费。

二、律师代理工作

  1. 固定家暴核心证据:围绕被告多次家暴、报警记录、人身安全保护令、社区调解记录等关键事实,夯实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依据;

  2. 精准主张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依法主张因家庭暴力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3. 庭审策略清晰:针对被告否认家暴、不同意离婚的抗辩,逐一举证驳斥,强化感情破裂、被告存在过错的事实,推动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三、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符鑫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

  1. 被告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

  2. 原告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就家暴行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终判决:

  1.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2.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 元

  3. 驳回原告其他财产损失、嫁妆返还、医疗费等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

四、案件亮点

符鑫律师精准把握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的法定离婚条件,成功帮助当事人摆脱痛苦婚姻,同时依法为家暴受害者争取到精神损害赔偿,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人身权益与合法诉求,是婚姻家事领域家暴维权的典型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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