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二次起诉|长期分居|子女抚养
【案号】(2022) 湘 **** 民初 **** 号
【代理律师】符鑫 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
【审理法院】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准予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差额 20000 元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 2013 年务工相识恋爱,2014 年 5 月登记结婚,2014 年 12 月生育一女,2017 年 3 月生育一子。
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频发矛盾,被告有赌博恶习、未尽家庭及抚养义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曾于 2021 年 8 月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持续分居、关系未改善,原告遂委托符鑫律师再次起诉,请求:1. 判决离婚;2. 两个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2000 元;3.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
二、律师代理工作
三、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符鑫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四、案件亮点
符鑫律师精准适用《民法典》离婚新规,帮助当事人二次起诉成功判离,同时以子女利益为核心,制定 “一人抚养一个” 的最优抚养方案,妥善解决子女抚养与抚养费差额问题,一次性化解婚姻、子女全链条纠纷,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