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5月26日,陕西咸阳永寿县女子苗苗(化名)被丈夫张某家暴后扔下悬崖致死一案,在永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撕开了一段长达近十年的家暴婚姻,也再次将“离婚难”与家庭暴力恶性后果的关联置于公众视野。
一、 案件基本事实
根据多家媒体报道,苗苗与张某于2015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子。然而,家暴的阴影从她坐月子期间便已开始,并持续了近十年。2024年8月,苗苗曾向家人发送被打伤的照片并报警。同年9月,她被诊断为“焦虑性抑郁恐惧”。
2024年11月6日,苗苗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2月11日,法院判决驳回了她的离婚请求。令人痛心的是,仅仅13天后的12月24日,悲剧发生。
当天清晨,张某驾车前往苗苗在西安的租住地,因婚姻问题发生争执。随后,张某对苗苗实施了长时间残忍殴打,包括多次扇打其面部、拳击头部、用脚踩踏头部并将其头部撞击水泥石墩,致苗苗失去意识。张某未将重伤的妻子送医,反而驾车离开。在发现苗苗没有呼吸、脉搏和心跳后,张某误以为其已死亡,遂将苗苗从十几米高的土崖扔下。经司法鉴定,苗苗系高坠致头部、胸腹腔多脏器损伤死亡。
二、 法律视角下的多重拷问
1.离婚诉讼为何如此艰难??
苗苗的遭遇尖锐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当一方长期遭受家暴,证据确凿(包括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时,为何离婚诉讼仍会被驳回?《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然而,实践中存在巨大落差。一个关键原因在于,许多法官在认定“家庭暴力”时标准严苛,更倾向于将没有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推搡、扇耳光等行为,视为“夫妻吵架”或“情绪失控”,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这种司法实践中的保守倾向,使得大量遭受反复、轻微但持续精神与身体摧残的受害者,其提交的报警记录、伤痕照片等证据难以被采信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充分依据。加之“第一次起诉一般不判离”的司法惯例,共同构成了受害者难以挣脱的诉讼困境,甚至可能将其推向更危险的境地。
2.从家暴到故意杀人的罪与罚?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远超家庭暴力范畴,涉嫌故意杀人罪。其殴打行为极端残忍,在苗苗昏迷后拒绝送医,最终实施抛崖行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受害者家属“不要赔偿,只求死刑”的诉求,反映了公众对严惩此类恶性犯罪的强烈期待。
3.安全网为何没能接住她?
苗苗的悲剧让我们心痛之余,也不禁要问:我们现有的保护系统,为何没能拦住这场灾难?
从事律师工作,我们看到很多妇联、社区、公安的工作人员,确实在努力帮助受家暴困扰的朋友。但现实是,一张再好的“安全网”,如果受困的人不知道它的存在、找不到它在哪里,或者不敢伸手去抓,它就无法发挥作用。
很多受害者就像曾经的苗苗一样,长期困在“为了孩子忍一忍”、“他说会改”、“家人劝和”的挣扎里。当她终于下定决心求助法律时,这条自救之路可能已经走得太晚、太孤独。
反家暴从来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个部门的事。它需要:
(1)身边的人不再说“夫妻吵架很正常”,而是支持她求助。
(2)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能第一时间有效制止并严肃处理。
(3)社区、妇联在了解到情况后,能主动提供庇护所、心理支持,并告诉她有哪些法律武器。
(4)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能高度重视家暴的危险性,并快速发出保护令。
(5)律师能提供清晰的专业指导,帮助她有效取证。
只有所有这些环节紧紧相连,形成一个反应迅速、人人都知道怎么用的“安全网”,才能在最危险的时刻,真正接住那些坠落的人。
三、杨小珍律师寄语:沉默不是金,求助有路径
每一起这样的悲剧,都在叩问社会的良心。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在经历家庭暴力,请记住:
1.家暴不是家务事,是违法犯罪。零容忍是唯一的态度。
2.注意收集证据。报警回执、伤情照片、医院病历、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是关键证据。
3.勇敢寻求帮助。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当地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求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指导你如何固定证据,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争取损害赔偿,并为你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今天,法庭将为苗苗寻求正义。而我们能做的,是让更多“苗苗”在被推向悬崖之前,就能被看见、被听见、被救起。反对家庭暴力,需要法律利剑高悬,更需要我们每个人打破沉默,照亮那些隐秘的角落。
愿悲剧不再重演,愿公义早日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