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响寅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4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程某某,男,1964年5月1日生,汉族,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住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俊伟,广东洋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响寅,广东洋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王某某,男,1989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畅,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程某某因与被上诉人王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程某某不服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1502民初1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1502民初115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60元,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