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莉律师
冯莉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杭州专职律师执业11年
执业年限11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9:00-17:00)

咨询我
09:00-17:00

杭州离婚房产分割: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如果房价跌了还要分对方钱吗?

作者:冯莉律师时间:2026年02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5次举报
2026-02-16


导语:

在杭州处理离婚案件时,经常有当事人焦虑地问我:“律师,我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的贷款,现在房价跌得厉害,难道离婚时我还得倒贴钱给对方吗?”

今天,冯莉律师就结合一个真实的判决案例,来给大家讲透这个让很多杭州夫妻纠结的问题。


一、基本案情:房子贬值了,还要给补偿款吗?

【案情简介】

我的当事人小李(化名)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位于杭州的房产,当时付了首付款24万元,并向银行贷款56万元。结婚后,夫妻俩用共同收入偿还了8.5万余元的房贷。

后来双方感情破裂,小李起诉离婚。女方要求分割这8.5万元的共同还贷部分。

关键争议点: 此时这套房子的市场价值已经下跌,双方对房子的现价无法达成一致。

【法院判决】

经过询价和核算,法院最终判决:虽然房子贬值了,但小李仍需向女方支付共同还贷补偿款2.5万余元。

二、律师说法:为什么房子跌了也要赔钱?

很多当事人觉得不公平:“涨了你独吞,跌了我买单?” 其实这是对法律的误解。作为杭州的执业律师,我来为大家拆解其中的法律逻辑:

1. 法律依据:风险共担是原则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冯莉律师解读: 这里的逻辑是“同甘共苦”。既然夫妻共同还贷共享了房价上涨的红利,那么当房价下跌时,共同还贷的一方也应当共同承担亏损的风险。

2. 计算公式:看的是“比例”而非单纯的“涨跌”


法院在判决时,并不是简单地把首付和贷款加起来除以二,而是会计算“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或贬值)部分”。

*   如果房子大涨,对方分走的不仅是本金,还有巨额增值收益。

*   如果房子微跌或大跌,对方可能只拿回本金的一半,甚至少于本金(如本案中的2.5万 < 8.5万),但这依然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裁决。

三、给杭州夫妻的建议

如果你正在面临类似的困境,请记住冯莉律师的三点建议:

1.  不要恐慌: 即使房子贬值,对方能分走的金额也是有限的,通常不会超过你们实际共同还贷的本金太多。

2.  保留证据: 婚后每一笔还贷的流水记录都要保存好,这是计算补偿金的基础。

3.  争取调解: 杭州的法院非常鼓励调解。与其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坐下来谈,或许能找到一个比判决更温和的解决方案。

【作者介绍】

冯莉律师 |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

杭州婚姻家事资深律师 · 二胎妈妈

深耕杭州本地家事纠纷,为中产家庭提供温暖而有力的法律支持。

冯莉律师,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婚姻家事业务部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家事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151142888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
13301201511428888 婚姻家庭、离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