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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来了!这些知识点你是否清楚?(江苏省)

作者:李世英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1次举报


 

很多人只听过高温补贴,但是对适用的人群和条件却一知半解,甚至不知道具体的金额,怎么领取,本文中律师为你一一讲解清楚。

 

1、什么情况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

 

2、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3、高温津贴发放的方式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

 

4、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下作业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而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以及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怎么办?

该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温天气即将到来,各位劳动者收好这份高温补贴法律知识指南!作为用人单位也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苏州李世英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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