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很多人会分不清楚“借条”与“欠条”,殊不知,两者之间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本文着重围绕两者区别展开。
1、定义作用不同
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
欠条是指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原因不同
借条是一份简易的借款/借用合同,它只能因"借"产生。做为重要证据,本身就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法律效力比较强。欠条是一种经济结算结果,它可以因借贷产生,因买卖产生,因劳务产生,因赔偿产生很多原因都能产生欠条,所以它不能证明单纯是借贷关系。
3、性质不同
借条证明的是借款/借用关系,强调的是"借"字。欠条证明的是双方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强调的是"欠”,一个结果。
4、书写内容不同
借条一般包括:“借条”名称、借款人名称、出借人名称、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欠条一般包括:“欠条”名称、欠款人名称、被欠款人名称,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5、诉讼时效不同
针对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情形,借条从主张还款时开始计算,有三年诉讼时效。三年内再次主张还款时,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产生新的三年诉讼时效,以此计算最长可达到20年。
欠条从书写欠条之日算起,只有三年的诉讼时效。所谓欠条,亦即双方已经产生了损害的关系,如果在欠条之上没有约定好履行期限,只要欠条签订后,债权人就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追偿,从而使得欠条的履行期限自签订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可以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区别于借条之中除非约定了不安抗辩权之外,需要在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完毕后才能到法院起诉。
6、法律效力不同
如诉讼时只有借条,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事实经过即可,胜诉极高。如诉讼时只有欠条,还需准备欠条产生的原因等相关证据,否则可能败诉。
因此本律师建议,双方存在借款关系时,要求对方写相关凭证时,最好写“借条”,更有利于保护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如有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苏州李世英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