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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作者:张润洁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次举报

        常言到“父债子还”,那如果债务人突然死亡,其继续人要代为偿还欠款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的继承人不是借款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当然负有代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义务,只有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才能”父债子还”:

        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并被继承,继承人需要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

        否则,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或无遗产可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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