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山西省交城县合同诈骗案:案件经过、判决结果与总结
案件经过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张三承揽了陕西汉中某工地的施工项目,并与钱五达成协议,由钱五组织工人施工。2020年4月底工程完工后,张三得知李四管理的山西省交城县“蒙西-晋中xx交流工程线路工程”第七标段需要施工队,便与李四达成口头协议,安排钱五带领工人前往交城工地施工。2020年8月,交城工地工程基本完工,李四与张三进行了工程款决算,确认应支付张三140.6014万元工程款,张三已从李四处结算了124.36548万元。
然而,张三在支付钱五部分工程款后,告知钱五其工程款尚未结算,并唆使钱五直接向李四索要工程款。钱五在张三的授意下,编制了虚假的工人工资表,向李四索要工程款,最终从李四处取得78.6113万元。经核算,张三、钱五实际从李四处取得202.97678万元,李四多支付工程款69.32538万元,其中钱五多取得26.0448万元。
判决结果
交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三、钱五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钱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阿更拉体律师作为钱五的辩护人,提出钱五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对钱五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揭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合同漏洞和管理疏忽实施诈骗的行为。阿更拉体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专业的辩护策略,为钱五争取到了从轻处罚,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同时,本案也警示公众,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避免因疏忽导致经济损失。
阿更拉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