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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三年久拖不离,婚姻家事团队帮助女方逃离婚姻痛苦

发布者:潘兴艳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01日 56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XXXbsp;XXXbsp;XXXbsp;秦XX与李XX系自由恋爱结婚,结婚两年后生育了儿子李XX,因夫妻双方没有固定工作,只有将孩子交给奶奶照顾后,双方外出到深圳打工维持生计,两年之后,男方决定在县城买房一套供孩子在县城上学,房款每月按揭1800元。

买房初期,夫妻双方关系和睦,五年之后,李XX因交友不慎,染上赌博这一恶习,且工作也不认真,至此,房贷全由秦XX负担。双方矛盾加剧,李XX经常殴打秦XX,秦XX多次向男方提出离婚,但李XX表示离婚不可能,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后,秦XX搬离了深圳的出租房,并且不久之后离开深圳前往温州打工,李XX知道秦XX离开后多次打电话辱骂秦XX,并扬言要用婚姻拖到她,双方就离婚事宜谈判不下十余次。

事隔三年后,李XX不仅威胁秦XX,还威胁她的家人,秦XX忍无可忍,坚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朋友介绍,委托本所律师办理离婚事宜。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期典型的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秦XX处于弱势地位,想要离婚,要对男方的暴力行为举证,我方在庭审中出具了李XX向秦XX的微信聊天记录及电话录音等证据,且决定让秦XX受威胁的家人出庭作证证明李XX有暴力倾向的事实。在庭审过程中,李XX省当着承办法官的面威胁秦XX,说尽管双方没有感情了也要拖死秦XX之类的话,庭审完毕之后还准备殴打秦XX。双方签署笔录之后,承办律师前往法官办公室强调李XX暴力成性,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性,如果不判离婚,秦XX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承办律师庭后提交了一份代理词给承办法官,重点阐述本案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再继续下去没有实际意义。

办案结果

最终法院认定李XX对秦XX实施家暴已经构成离婚的法定情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双方均未上诉,至此,秦XX感觉获得了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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