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详细情况
2016年5月25日,因相邻纠纷,陈某与侯某发生吵打。陈某受伤后到某镇卫生院治疗,诊断为:1、全身多处抓伤;2、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3、头皮血肿。住院19天,共用去医疗费3841.91元。2016年8月29日,陈某之伤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陈某之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2、陈某的后期医疗费主估为人民币3000元。因协商不成,陈某起诉要求侯某赔偿各项损失42535.49元。法院判决侯某仅需赔偿承担陈某6000元。
2、点评
因对陈某的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有异议,作为被告侯某的代理人,本律师认真分析原告陈某的病历、鉴定意见,庭审质证环节对原告陈某的伤残鉴定结论给予说理透彻、条理清晰地质疑,所提出的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取得令被告满意的判决结果。
3、建议或意见
在日常生活中,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尽量避免动用武力解决纠纷。否则,双方均会为自己的不理智、冲动行为付出代价,无理的一方损失亦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