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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涉及的刑事问题

发布者:陈旭玲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112人看过举报


前几日,陈律师看到一则新闻消息,一中年男子和妻子在家中吵架,他一气之下将厨房中的菜刀和其他厨房用品从自家楼的窗户扔出去。菜刀和其他物品掉落在小区外的人行道上,当时人行道上的行人很多,两边还有很多摆摊的商贩,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天陈律师想和大家聊一聊这个人的高空抛物行为涉嫌什么罪名

律师释法】根据新闻提及的消息,此男子的行为可能涉嫌高空抛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具体罪名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的高空抛物行为人除了涉嫌犯高空抛物罪之外,综合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社会危险性综合评判,如果发生了致伤致死等结果,还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同时构成多个罪名的,择一重罪处罚。

律师提醒: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严重危险性,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仅是受到道德谴责的不文明行为,也是危害人身安全、受到法律惩处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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