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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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哺乳期内拒绝调岗遭辞退,公司是否违法

作者:杨玲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9日分类:劳动关系类协议浏览:661次举报
2023-05-29

对于一些初为人母的职场女性来说,孕育新生命在带来喜悦的同时,也会带来困扰。部分职场女性因怀孕、休产假等可能遭遇调岗、降薪甚至被解除劳动合同等现实问题。

17.jpg

  网友咨询:

  女子哺乳期内拒绝调岗遭辞退,公司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即通常所说的“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调岗虽然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用人单位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时,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个体差异尤其是“三期”女职工的身心状况、客观困难等,在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对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强行调岗或借调岗之名迫使女职工自行离职等行为,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哺乳期是哺乳动物生长发育所应当经历的重要阶段。为了保护母婴健康,降低乳幼儿死亡率,国际上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婴喂养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保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既是用人单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也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对于一些初为人母的职场女性来说,孕育新生命在带来喜悦的同时,也会带来困扰。部分职场女性因怀孕、休产假等可能遭遇调岗、降薪甚至被解除劳动合同等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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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咨询:

  女子哺乳期内拒绝调岗遭辞退,公司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即通常所说的“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调岗虽然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用人单位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时,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个体差异尤其是“三期”女职工的身心状况、客观困难等,在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对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强行调岗或借调岗之名迫使女职工自行离职等行为,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哺乳期是哺乳动物生长发育所应当经历的重要阶段。为了保护母婴健康,降低乳幼儿死亡率,国际上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婴喂养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保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既是用人单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也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杨玲律师,深耕法律行业十余载,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深耕民商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西区
  • 执业单位:天津东方(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工程建筑
天津东方(北京)律师事务所
1110120********58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