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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期权业务交易风险警示

作者:李龙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51次举报


           中国期货业协会:场外期权业务交易风险警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1日

  近期,协会发现有个别互联网平台或公司假借与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了场外期权业务的名义招揽自然人客户进行场外期权交易,标的涉及个股、指数、商品等。对此,协会向广大投资者警示相关风险。 

  风险管理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需要进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审核,不得与自然人开展相关交易。 

  目前,市场上的一些机构通过网络推广、电话营销等方式,以风险有限、收益无限、高杠杆为噱头吸引个人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一些机构宣称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合作或为其代理,以招揽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交易。这些非正规平台不具备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不受监管部门的监管,资金也不受监控,有些平台还可能涉嫌诈骗。发生纠纷后,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请投资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生相关纠纷,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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