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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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XX与李XX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龚芳芳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2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胡XX与被告李XX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胡XX自愿撤回起诉。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胡XX自愿撤诉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胡XX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645元,由原告胡XX承担。

龚芳芳律师,河南竞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地产、金融、经济合同、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信阳
  • 执业单位:河南竞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1520********7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离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