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小敬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87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202*年某月被告人因与被害人因经济纠纷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拳头击打被害人导致重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2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意见:
被告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认罚,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愿意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案件发生有一定过错,请求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律师感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为了能够让被告人悔罪,达到一定的教育效果,也可以减少诉讼的负担。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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