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女,是四川阿坝州人,通过网络与四川巴中通江县的被告李某相识并网恋。原被告网恋期间,被告李某多次以外婆生病住院为由向原告借钱,原告于2020年3月至5月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被告转账二万五千多元。但此后被告李某一直已各种借口搪塞原告,一直拒不还钱。原告没办法,因原被告之间没有任何借条书面协议等,原告只有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因原告陈某在阿坝州,收到开庭传票后,原告因距离太远无法出庭应诉,于是在网上找到了我。因之前的起诉状是原告自己做的,原告只是让我出庭就是,也没有抱有太大希望。我接受原告的委托后,又重新对所有的证据进行了梳理整理,并根据案情又补充了很多的新证据,并将所有的证据规范的整理成证据目录,以便提交法院庭审。在重新梳理整理原告的证据时,居然发现原告之前的起诉状起诉的金额不对,起诉的金额还少了,问原告原因,原告说太复杂了自己也不知道了。于是在开庭时,我将新整理的证据重新提交法院,并根据证据增加了诉讼金额。通过法庭的庭审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意见,判决我方胜诉。
判决结果:
由被告李某按新增加的诉讼金额偿还原告陈某的借款。
律师有感:
1、恋爱期间一定要保持理性,特别是要注意经济往来。
2、如果有经济往来,一定要有书面的协议或者条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平时的微信、短信、电话等沟通中予以明确,并注意这些证据的保存。
3、一旦发生纠纷,要尽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找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要注意诉讼时效,越早处理越好,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过期。
朱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