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客户于2023年1月与重庆某某公司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约定重庆某某公司将欠付款项分期付款,将总欠款两百五十多万共分为36期支付,从2023年1月起开始支付,每月支付5万元到9万元不等,2025年12月支付剩余实际尾款。合同签订后,重庆某某公司仅在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1月30日向原告付款5次,付款金额共计170000元,仍下欠两百三十多万元未支付。
客户于2024年6月找到我们,我们于2024年6月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起诉,后因被告重庆某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该案移送到重庆自贸区法院管辖,后经重庆自贸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被告重庆某某公司提前偿还剩余全部款项两百三十多万,并承担违约责任。客户非常满意。
判决结果:
被告重庆某某公司提前偿还剩余全部款项两百三十多万,并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有感:
1、本案结果还是很满意,唯一不是很完美的就是时间比较久,期限比较长,因被告注册地显示的是重庆渝中区,我们开始就在渝中区法院立案,法院也受理了,并安排了开庭时间,后面被告提出他们所在地域属于自贸区,这个地域的区分连他们法院内部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后面管辖异议花费了不少时间。
2、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分期付款协议是否能提前到期,这个要个案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分期时间未到,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结合本案,通过我们的细致分析,认为本案是可以提前到期要求提前归还全部欠款的。提前到期是需要具备一些特定条件的,如约到类似情况,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自己的损失。
3、因现在法院都是案多人少,办案流程和期限很长,需要我们与法院保持紧密的联系沟通,才能更好的推进案件进程。
朱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