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王某在某金融公司担任销售期间,听同事说可通过“挂职”方式在多家同行公司同时任职,无需实际完成业绩即可领取底薪。随后,王某在4-5家公司轮流挂职,每家工
作3-4个月,因无业绩被辞退后继续换公司操作,累计涉及20余家公司,获利约30万元。案发后,王某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让王某误以为没事,检察院的
实刑量刑,让王某陷入困境,慌张中才开始请律师介入。
二、办案过程与辩护策略
律师介入后,迅速阅卷,发现关键辩护点,通过‘主观故意分析’, 王某辩称“行业普遍存在挂职现象”,其主观上认为这是行业灰色操作,而非蓄意诈骗。 客观行为定
性,强调王某实际提供了部分劳动(如参加培训、客户咨询),并非完全“空挂”,不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典型特征。 部分公司默许挂职行为(如未
严格考勤),存在管理过错。及金额核减,来降低刑期档王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检察院未调整量刑。律师在审判阶段 与法官的庭前沟通。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王某构成诈骗罪,但:
1. 调整涉案金额为24万元(“数额较大”);
2. 考虑退赔、认罪态度良好,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四、办案心得
王某最初认为“退赔部分获利+取保=案件结束”,未及时聘请律师。实际上,取保仅代表无社会危险性,不意味着无罪或免刑。检察院审查后直接提出‘3年9个月实刑’的
量刑建议,对于王某来讲,就是错过了最佳争取最轻结果的机会,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案件终结,需尽早聘请律师介入,通过律师的专业辩护,帮助当事人找出有利
证据,从而在争取最佳结果。
解文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