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文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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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X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最终转为行政处罚

发布者:解文清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225人看过 举报

2025-09-2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

严某个体工商户张某在某市经营一家烟酒超市。2023年5月至11月期间,严某和好友李某多次的购入“五粮液、梦之蓝、”等牌白酒,随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截至案发,张某累计销售假冒“五粮液”白酒**共计25箱(150瓶),销售金额累计达到15万元。2023年11月,有消费者购买后通过五粮液官方APP验证发现异常,遂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监管部门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并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五粮液”白酒10箱(60瓶)。

二、办案思路

由于涉案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十万元以上),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jcy一直重点核实了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一是主观明知方面。张某作为专业烟酒经营者,从未经许可的非正规渠道进货,且进货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水平,对其商品的假冒性质应属“明知”。

二是犯罪数额认定。检察机关仔细核对了银行转账记录、销售账本及证人证言,确认了15万元的销售金额准确无误。

三是社会危害性评估。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欺骗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解律师在介入后,与jcy后台建议不起诉与行政处罚衔接:

尽管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jcy采纳律师意见,转为刑事处罚。

三、 办案总结与启示

本案的成功办理转为刑事处罚,律师介入后,从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切入,体现了刑法谦抑性原则,又通过行政手段给予了违法行为人应有的惩戒,避免了“不刑不罚

解文清律师助理联系电话:18321672193. 解文清律师,职业背景公安经历:毕业后曾就职于上海市某公安分局十年,任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静安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1
  • 擅长领域:公司犯罪、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刑事辩护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1310120********71 公司犯罪、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