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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自带车辆的司机与物流公司、运输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发布者:卢胜花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7日|分类:劳动纠纷 |4565人看过

     一、问题引入


    在实践中,很多物流公司、运输公司中都有不少自带车辆的司机开展运输工作,按一定的方式领取报酬。此种情况司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司机是否接受另一方的管理与指挥,需要区别对待。


    二、司法实务认定


    (一)认定构成劳动关系情形

    自带车辆的司机每天定时到公司接受业务安排,在公司的指挥下开展业务活动,收入归公司后司机按照运输次数或里程等计算报酬,构成劳动关系。


    (二)不构成劳动关系情形

    自带车辆司机不接受公司管理,而是有业务时接受公司安排的业务,无业务时则自由安排时间,此时双方之间是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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