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系争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王XX,在未经过王XX的同意的情况下,王XX无权居住使用系争房屋。王XX抗辩认为其有权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该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因此,王XX应将系争房屋返还给王XX,并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王XX自述从2018年6月份将系争房屋出租,月租金4,500元。王XX要求王XX按照每月4,5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系争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本院予以支持。
张金玉律师团队律师
发布者:张金玉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62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系争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王XX,在未经过王XX的同意的情况下,王XX无权居住使用系争房屋。王XX抗辩认为其有权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该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因此,王XX应将系争房屋返还给王XX,并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王XX自述从2018年6月份将系争房屋出租,月租金4,500元。王XX要求王XX按照每月4,5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系争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本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