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玉律师团队律师
张金玉律师团队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49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
13818414424

服务地区:上海

咨询我
00:00-23:59

虹口法院!姐弟就父母遗产纠纷诉至法院

发布者:张金玉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621人看过 举报

2021-06-23

律师观点分析

系争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王XX,在未经过王XX的同意的情况下,王XX无权居住使用系争房屋。王XX抗辩认为其有权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该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因此,王XX应将系争房屋返还给王XX,并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王XX自述从2018年6月份将系争房屋出租,月租金4,500元。王XX要求王XX按照每月4,5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系争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本院予以支持。

张金玉律师,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律师办案经验丰富,主攻方向为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公司股权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6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离婚、专利、公司法、刑事辩护
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
1310120********16 拆迁安置、离婚、专利、公司法、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