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该案件是农村建房,原告为我方当事人建房并装修,房屋建好后,漏水严重,原告负责维修,但仍然漏水,后双方为建房款争议诉至法院。
2、该案件经过多次鉴定,房屋整体价值鉴定,漏水维修鉴定,历时一年多,去了现场多次,并最终卡在发票问题上,鉴定下来税务将近8万,但原告系个人,无发票。原告为了让我方当事人缴纳税费,去税务局开具发票。但原告律师未告知清楚,导致原告多开票。最终我方当事人支付税额1%。
3、该案件结果我和当事人都比较满意,体现了公平争议。全部金额走税务、鉴定,事实比较清楚。但之所以要鉴定,是因为我方当事人丢失合同。故合同签好后最好扫描一份电子留档,万无一失。
张金玉律师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