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上有一笔钱我用了,现在公司报案,指控我职务侵占罪,该怎么办?
很多人不知道,用了公司的钱款,也不一定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有严格的法律要件,四个关键点,任何一点站不住,罪名就不能成立。
第一,行为人是不是公司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有严格限定。行为人必须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利用的是公司员工的身份。如果行为人只是外部合作伙伴、临时合作方,跟公司没有劳动关系,那主体要件就不符合,职务侵占罪不能成立。
第二,行为人有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工作环境便利并非职务便利。比如行为人只是保洁,趁人不备从财务室拿走一笔钱,行为人利用的只是能进出财务室的工作环境,不是经手财务的职权。这种情况可能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职务侵占。当然,需要注意的是盗窃罪通常比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更重。
第三,行为人拿走的是不是本单位的财物?
这一点实践中争议比较大。比如公司欠行为人一笔报销款一直没下来,行为人收客户货款时顺手转走一部分用来折抵。这到底是职务侵占,还是民事纠纷?核心看一点:行为人拿钱时的主观心态,是不是真心觉得这个钱是自己应得的。如果行为人有合理的债权基础,认为自己在拿回属于自己的钱,那就可能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犯罪。
第四,行为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是核心的主观要件。拿了钱,但行为人已经清清楚楚记账了,或者正在走财务流程,又或者行为人拿钱是为了给公司办事,只是审批手续还没跟上。这些情况下,都可以说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总之,不是拿了公司的钱就一定构成职务侵占罪。以上四点,任何一点站不住,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写在最后
刑事处罚是最严厉的处罚,它关系到人的财富、自由,甚至生命,给他人定罪必须经过严格的事实与证据审查。鉴于此,法律规定了“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
回到本文主题,当家人不幸因为“用了公司的钱”被带走时,不要只听到“职务涉嫌侵占罪”就灰心、丧气。冷静下来,对照以上四个要点,梳理事实和证据。很多时候,突破口就藏在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里。
王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