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经资不抵债了,还借钱,到底是不是诈骗?
从受害人的角度来说,你都资不抵债了,这不明摆着没有归还能力,还骗钱嘛。有的法院也确实以诈骗犯罪判刑了。
实话实说,一个案子,尤其是诈骗案子能进入刑事程序,欺骗行为肯定是有的。比如虚构借钱的理由提供虚假担保,等等。
但是,是否构成诈骗罪,最关键的还是看到底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一、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核心: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罪成立的关键,不在于企业是否资不抵债,也不在于借钱时是否说了谎,而在于借款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通俗地说,就是借款人是还不上,还是借钱的时候,压根就没打算还?
如果不是在借钱的时候就不想还,那么即便企业最终还不上钱,也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二、甚至,即使说了谎话,也不等于诈骗
有些案件中,企业家在借款时可能夸大了公司前景,或者提供了不完全真实的财务资料。但这并不自动构成诈骗罪。司法实践中,虚构事实必须达到足以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的程度,而且要结合整体行为判断其真实意图。
如果这些“谎话”只是为了争取融资机会,而资金确实用于企业经营,没有挥霍、转移、隐匿,那就应认定为民事欺诈或合同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三、“开始就想还钱”,光说不行,关键是资金去向
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个极其重要的依据,就是借款资金的真实流向。
如果借来的钱全部用于发放员工工资,支付供应商货款,投入产品研发,维持公司日常运营……这说明借款人仍在努力挽救企业、试图走出困境,其主观目的是经营,而非占有,哪怕企业最终倒闭,也不能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如果钱一到账,就用来购买豪宅、豪车、奢侈品,或是用于赌博、个人高消费,转移至个人账户隐匿……这显然就不是经营行为,很可能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举个例子:一家科技公司,前期砸了几千万搞研发,账上快没钱了,但技术眼看就要突破。这时候老板去找投资人或者民间借款,说“再给我一点时间,产品一上市就能回款”。他拿到钱之后,一分没乱花,全投进生产线、发员工工资、维持运营……结果市场突变,项目失败,钱打了水漂,还不上债。
这种情况,他主观上是想把企业救活、把钱还上的,不是拿钱去赌博、买房、转移资产,就算最后还不上,也不能认定他构成诈骗罪。
四、国家政策明确:慎用刑事手段处理经济纠纷
实践中,一些地方出于化解群体纠纷、回应信访压力的考虑,容易将“还不上钱”直接等同于“诈骗”,滥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这不仅违背了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更可能对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造成二次伤害。
好在国家近年来多次出台政策,禁止公安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禁止“以刑化债”,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结语
商场如战场,成败乃常事。经营失败,不等于刑事犯罪;投资亏损,不该让企业家沦为骗子。
法律惩罚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欺诈,而非在商业浪潮中奋力挣扎却不幸倾覆的创业者。厘清这其中的界限,不仅是辩护的关键,更是维护法治公平、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基石。
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保护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王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