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抚养费纠纷,案件结果:胜诉】
初见刘大姐是在赤日炎炎的8月,她个子不高,额头上是来不及擦干的汗珠,用一口家乡方言一边与我打着招呼,一边急匆匆地拿出所有的证据材料摆在我面前。她从潍坊赶来,下午还要再赶回去。
案情并不复杂,孩子是非婚生女,4岁起亲生父亲便不再露面,刘大姐要强,带着孩子回了潍坊老家,自己开了一间小店勉强维持生计。一转眼,孩子15岁了,生活开销越来越大,刘大姐的经济条件让她越来越力不从心,这才决定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
我用最快的时间准备好了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材料,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及时在基层法院对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司法查控、冻结,正如我们之前猜测的,对方账户里的钱并不够我们诉讼请求中主张的数额。
大概一个半月之后,法院安排了开庭,我问刘大姐,你要出席庭审吗?她说,孩子想见见爸爸,于是她们母女俩大清早坐着火车赶来,可是爸爸本人并没有来。我提交了准备好的证据资料,意料之中,我们胜诉了,意料之外,对方提出了上诉。
二审开庭前,刘大姐和女儿依然要求要一同参加庭审,面对一个或许也同是母亲的女法官,刘大姐像是有了发泄的出口,完全不顾阻挠的诉说她的艰难,也一次次地面对对方的律师指责对方不负责任的行为,尽管我一再制止,并告诉她这些话对案件的审理并无法起到实质作用,相反会影响到我们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可是她依然哭着说个不停,也许我们都知道,她只是想为女儿多争取一些。为了让庭审程序继续进行,我只得强行把刘大姐带出法庭,安抚好她的情绪后,我继续回来参加庭审。
二审结果维持了一审判决。
有了胜诉的生效判决,刘大姐心里的那抹希望的曙光越来越亮了。我及时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并且申请继续查封对方的财产,多次和执行法官沟通,希望加快一下执行进度,因为财产被限制,加之执行法官施加的压力,对方很快将判决确认的抚养费如数汇了过来。
刘大姐收到钱的那一天,天气很暖,我在电话里听到了她激动的声音,忽然又一次理解到作为律师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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