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加班审批制度,并须具体执行,遇到争议时在提供规章制度的同时,应一并提供证明切实履行加班审批拟制的书面证据;
2、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工时制度,如对高管、销售、司机等工作弹性较大的岗位可申请不定时工时制,对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生产性岗位可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
3、在标准工时制下,如每月向某些岗位的员工(比如司机)支付固定数额的加班补贴的,且约定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的,须书面约定并在工资单中注明补贴性质,同时可将考勤方式由按时间打卡转为签到,以免员工再次提出按考勤卡支付加班费;
4、根据岗位性质,合理设计薪酬结构,尽量避免约定很高的打包薪资并约定不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发生;
5、与离职员工的协议应谨慎起草,排除员工另行向企业主张加班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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