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承包金损失方面,法院要明确网约车的承包方式是单班还是双班,司机每月应向公司缴纳多少车辆承保金,有无燃油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情形。主要依据原告提供的车辆承包运营合同和劳动合同,以及涉案事故前后时间的车辆承包金缴纳情形。确定好车辆承包金后,再确定原告的每月工作时间为标准工时还是综合工时。运营承包金的最终损失以车辆承保金除以每月工作时间再乘以误工天数加以确定。
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考虑网约车司机的文化程度及举证能力,适当对原告的举证方向加以引导。
误工损失方面,网约车司机工资一般由车辆所属公司和约车软件网络服务商分别支付。法院在确定误工损失时,应要求网约车司机分别提供其所属公司的误工费证明和网络服务商的误工费证明,再结合司机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和涉案事故发生前后的两项工资实发情况予以计算。
司法实践中经常存在肇事方抗辩涉案网约车不合法,因此不愿意支付原告的误工费等情况,如辩称事发当时网约车并不合法、司机工资也未按国家规定交税、涉案网约车不符合网约车管理规范等。但上述情形即使存在,也非肇事方可以摆脱赔偿责任的借口。法院应当公平保护网约车作为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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