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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标准工时制的工作时间是否构成加班?

作者:张鑫律师时间:2020年09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35次举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工作日、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任何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全国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一类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例如上海、深圳、重庆、湖南等。另外一类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工资,例如北京、江苏、广东、天津、陕西、山东、江西、安徽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某些岗位,比如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其本身工资较高,其对加班并不排斥。但对工资较低的岗位来说,在工作日每天工作满8小时之外再继续工作而没有加班工资,可谓显失公平。

      针对以上问题的建议是:如果单位执行了不定时工作制所要求的集中休息、轮休、调休,那么就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无法达到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休息、休假的要求,则各省可依法出台法规对加班工资的支付进行规范,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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