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律师
张鑫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青岛专职律师执业10年
执业年限10
13697687653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0:01-23:59

张鑫律师代理某酒吧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驳回上诉

发布者:张鑫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20日 62人看过 举报

2026-09-20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郭某系某市某区某路某号一楼商铺所有人,徐某系同址二楼商铺所有人。徐某将二楼商铺出租给某酒吧。2020年1月,郭某发现一楼商铺顶部及墙面渗水,经查水源来自二楼商铺卫生间及洗浴间位置。因协商无果,郭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徐某、某酒吧停止侵权、修复防水,并赔偿房屋维修费1.1万余元、租赁费损失九百余元及律师费五千元等。一审期间,法院委托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意见为漏水系二楼商铺上侧渗漏所致;同时委托某评估机构评估修复费用为1.1万余元。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徐某、某酒吧停止侵权、修复防水,并连带赔偿郭某损失1.1万余元。徐某、某酒吧不服,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判令徐某、某酒吧对郭某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否正确妥当。徐某上诉主张,其已将商铺出租,未实际占有使用,且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其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酒吧上诉主张,一审鉴定机构未入户细致检查,鉴定结论不科学;漏水原因系房屋管道自身问题;且郭某发现漏水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放任损失扩大,应自行承担责任。张鑫律师作为某酒吧的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针对上述焦点进行了全面答辩与举证。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鉴定机构具备资质且程序合法,结合实地勘验情况,确认漏水系二楼商铺渗漏所致并无不当。徐某作为商铺所有权人、某酒吧作为承租人,均未对房屋尽到妥善管理和使用义务,对郭某的损失均存在过错,一审法院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四百余元,由徐某、某酒吧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律师价值】

张鑫律师在二审阶段代理某酒吧,面对一审败诉局面,精准提炼争议焦点。庭审中,张鑫律师从鉴定程序的科学性、漏水原因的多重可能性以及被上诉人未及时止损等维度展开抗辩,充分论证某酒吧不应承担全部连带责任的合理性。虽最终二审维持原判,但张鑫律师通过严密的证据质证与法律逻辑推演,最大程度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

张鑫律师,咨询电话:13697687653。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市律师协会成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4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1370220********48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