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陈X作为实际施工人承接了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但在该项目后续的施工过程中,因资金链断裂,致使项目停滞,某建筑公司虽然已收取了发包方支付的部分工程款,但因该项目迟迟无法验收,因此该工程尾款始终未能发放,多次交涉无果后,陈X将建筑公司及发包方告上法庭,张律师代理该建筑公司。
【律师分析】
收案后,张律师认真研究了相关案件材料,双方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是没有异议的,陈X也有权向该建筑公司及发包方主张相应权利,该建筑公司也已认可其已收取部分工程款,并向陈X支付了首期款及进度款,仅剩尾款鉴于验收的原因未能支付。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官提出要求我方与原告先行针对其已完工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从而确定应当向其支付的工程款,但若进行上述确认,则需要申请工程质量鉴定,这将会牵扯到一大笔高额的鉴定费,无论双方由谁支付,都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并且经过张律师的分析,由我方最终承担的可能性更大。为了避免委托人额外支出不必要的非要,张律师与委托人进行了多次落实、沟通与分析,最终得知委托人其实也认为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小,愿意及时向原告支付部分工程款。经过一番协调,双方最终调解结案,原告同意在原先18万元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减少6万元,我方委托人于签署调解协议当日一次性支付了协议约定的金额,双方成功化解矛盾,同时也减轻了委托人的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