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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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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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公司欠钱后注销,张律师成功为原告拿回7万元货款

发布者:张鑫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944人看过 举报

2025-09-15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公司于2018年底建立买卖合同关系,但并未签署书面买卖合同,合作期间原告依约向该公司供货,被告公司分次向原告支付货款。2021年中旬,经原告与被告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进行核算,截至核算当日被告公司尚欠原告货款10万余元,被告表示1年之内进行偿还,2022年中旬该公司近支付货款近3万元,尚余7万元始终未能支付,鉴于合作关系,原告在几年间多次催要,但对方始终拖延、推诿。

2025年5月,被告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随后其公司股东、时任法定代表人便不再接听、回复原告的电话及微信,原告遂联系张律师,要求通过法律途径挽回其经济损失。

【律师分析】

张律师收案后,认真整合了相关证据,确认双方之间系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依约送货后,被告及时接收并使用,在此期间并未对原告提供的货物提出任何质量问题及异议,因此张律师认为在原告履行供货义务后,被告应当及时支付相应货款,在本案中不存在被告可以延期付款或拒绝付款的情形。而本案的难点在于,起诉时被告公司已进行注销,诉讼主体灭失,无法再将该公司列为本案被告,张律师遂对该公司的设立、注销等工商登记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股东李X、张X系未经清算程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因此二被告应对该公司欠付原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张律师将股东李X和张X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并且为了保障案件最终的顺利执行,对二人进行了财产保全。

经过法院审理后,二被告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深知无法对上述欠款进行拖延和抵赖,庭审后主动联系张律师要求支付款项,最终,原告成功拿回被拖欠多年的7万元货款。

张鑫律师,咨询电话:13697687653。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市律师协会成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4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1370220********48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