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委托人某面粉有限公司(原告)与某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于2021年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合作期间原告依约向被告供应面粉货物,被告向原告不定期支付货款,2023年5月经双方核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共计21万元,被告处法定代表人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上述事实,并承诺半年之内将货款付清。欠条签署后,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尚余10万元始终未能支付,但在原告向被告索要款项的过程中,由于被告的误导致使原告将欠条在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草率返还,因此被告对上述款项拒不承认,原告遂委托张律师起诉处理。
律师分析:
张律师收案后经过简要分析,认为本案的重点在于双方未能签署书面买卖合同,要通过其他证据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其次对于被告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欠条内容能否可以证实系被告公司的意思表示;第三,关于剩余货款的实际金额是否可以证实;第四,因原告受到了被告的误导,在尚未受到货款的前提前将欠条返还给了被告,现被告拒不承认上述欠款,该事实受否有证据证实。针对上述争议焦点,张律师详细整合了相关证据,包含双方从合作开始的聊天记录、索要款项的录音记录、发货记录、照片等,并联系到了可以证实上述情况的证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本案经过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我方证据充分,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最终张律师的委托人顺利拿到了10万元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