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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赔偿项目种类

发布者:张鑫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29日 127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被告季某系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一日,其驾驶出租车掉头时,其出租车左前轮与原告于某驾驶的二轮车前侧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于某受伤。该事故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季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于某无事故责任。于某受伤后于当日被送到某医院就诊,伤情诊断为车祸伤,口唇粘膜、六门齿损伤,右膝软组织挫伤。后经于某申请,法院依法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于某的烤瓷牙更换费用和更换周期进行鉴定,并出具了关于更换费用和更换周期的鉴定意见。

        笔者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针对本案的审理情况,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及的诉讼知识做一简要梳理。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季某驾驶车辆时致使于某受伤且经交警部门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故季某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是指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二、道路外交通事故的概念: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费等。

            本案中,根据原告实际情况,笔者为原告向法院主张了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更换铸瓷牙费用、鉴定费、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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