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孙某为商店销售人员,任职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多次以罚款的形式克扣孙某工资,包括着装不合格、工作记录不合格、巡视店铺有瑕疵等,两年间共计克扣孙某工资近两万元,今年5月该商场以效益不加为由违法辞退了孙某,孙某遂找到笔者,要求为其争取回应得权益。
【律师分析】
此案属于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主张项目涵盖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应付高温补贴,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克扣的劳动报酬等。笔者收案后,认真研究了证据材料,包括音频、聊天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在繁琐的证据中进行了筛选和整合,针对上述主张事项逐一举证,最终确认公司应向委托人赔偿的数额。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应为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孙某支付克扣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用人单位辞退孙某,但其未对辞退孙某的合法性予以举证,故孙某以违法解除合同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本院予以支持。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应向孙某支付工资,孙某是否给企业造成损失,与企业应向孙某支付工资系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克扣工资的事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